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关于落实
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
(2017修订)
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,进一步推动我处(院)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,提高科学决策水平,加强和健全我院党内监督制度,确保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贯彻落实,根据《河南科技大学关于落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》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处(院)实际,现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主要内容
“三重一大” 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处(院)的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。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主要包括:
(一)重大事项决策
凡涉及处(院)改革、发展和稳定,关系教职工、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,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。主要内容包括:
1、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上级有关精神的贯彻和落实;
2、处(院)发展目标、方针、规划;
3、处(院)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;
4、处(院)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;
5、处(院)领导班子自身建设;
6、党的建设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
7、处(院)规章的制订、修改和废除;
8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、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问题;
9、涉及教职工、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;
10、处(院)内部机构设置、调整等事项;
11、处(院)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;
12、处(院)重大突发事件;
13、处(院)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(二)重要干部任免
1、干部的推荐、选拔;
2、重要人才引进工作;
3、校级以上表彰的集体、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;
4、系、教研室、实验室等其它干部的任免。
(三)重要项目安排
1、重大专项建设项目;
2、未列入预算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、维修项目、不动产购置、大宗物资、设备采购等;
3、对外合作的重大项目;
4、处(院)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。
(四)大额度资金使用
1、处(院)年度经费的预决算;
2、处(院)重要项目的经费支出;
3、未列入预算资金款项的支出。
二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
(一)决策机制
处(院)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由学院领导班子全体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。
(二)决策程序
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依法决策,集体讨论决定。凡处(院)重大事项任何个人不得以其它形式代替集体决策。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凡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在集体决策之前,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,广泛调查研究,充分听取意见。
(三)决策形式
1、集体决策。决策前要充分酝酿讨论,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畅所欲言,充分发表意见,集体讨论研究,形成决策意见。确保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。
2、表决决策。表决决策要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。形式有:口头表决、举手表决、投票表决。
三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议事规则
1、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凡属全局性和重大问题均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。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又要关心全局工作,积极维护集体领导;
2、凡属重大问题或重要决策,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充分交换意见,协商一致后,再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;
3、会议决策事项,要会前充分酝酿,会上集体讨论,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,集中集体智慧,做出正确决策。确须进行表决决策的重大事项,出席人数需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/3会议方可举行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形成决议;
4、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内容,应按规定统一部署和发布,所有班子成员必须认真执行,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集体决议,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严格组织纪律;
5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的情况,包括决策参与人、决策事项、决策过程、决策结论等内容,要以会议记录、纪要、决定、备忘录等形式形成文字性资料,并存档备查。
四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的实施
1、分工组织实施
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。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,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;
2、加强监督检查
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,根据事情的性质分别由院办公室、相关科室负责督办催办,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。发现问题,及时报告,提出纠正建议。
五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的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
1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列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并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;
2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,分解列入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中,并作为个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;
3、对未认真执行“三重一大”规定的,要严肃提出批评。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